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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自定义

2018年7月15日  广州知名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http://www.gzgsgwls.com/
   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清算以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公司法,泛指有关公司设立、组织机构和经营活动的一切法律,包括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交易法等。狭义的公司法仅指公司法典,即形式上的公司法,当然,它不仅包括实体法的内容,也包括程序法的内容。本文中所涉及的公司法指的是狭义的公司法。   公司法调整的对象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经济组织。公司是社会多种经济组织形式中的一种,也是西方现代经济社会中最重要的组织形式。一般认为,公司这种经济组织包含4个要素:以营利为目的;具有法人资格;由特定数量的股东出资设立;须依照法律进行登记注册。

   公司是企业法人,但公司并不等同于企业。企业的组织形式很多,不一定都具有法人资格,也可以是属于自然人性质的经济体,如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见,企业的范围比公司广泛,公司只是企业的一种形式。因此,公司法仅仅是规范公司企业的法律,而不是规范所有企业组织的法律。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对内对外的法律关系。公司对内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公司在设立、存续、变更、解散、清算时股东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如股东出资数额与比例,公司盈余或亏损的分配标准与比例,公司在解散、清算时股东对公司所承担的债务责任。

   二是公司各行政机构之间的关系。这主要指公司的决策机构(如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经营决策机构(如经理)之间发生的关系,公司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与其他组织(如监察、清算机构)之间发生的关系,以及上述机构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关系。对上述有关公司内部事务的问题,公司法均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公司的对外法律关系也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公司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即公司与主管机关的审批和业务指导的管理关系,公司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设立、合并、解散过程中所发生的审批、登记关系,公司与财政和税务机关的关系;

   二是公司与公司以外有经济联系的有关组织发生的一系列经济关系。这里不是指在经济交往中的经济合同法关系(这些关系由合同法或其他经济法规来调整),而是指因这些经济合同关系所派生出来的债权债务关系,如公司在变更或清算时的债权债务的处理要依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这种关系还包括公司股东与本公司以外的第三者的财产关系,如无限公司股东对其他公司投资的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以上有关公司对外各种法律关系也是公司法的重要内容。
  公司法是国家管理公司的规范准则。公司法与其他任何法律一样,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它的核心与目的就是国家通过制定公司法来实现对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的管理。换言之,国家制定公司法为国家行政机关实现对公司的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也为司法机关检察和审判有关公司问题的案件提供法律依据。

   因此,公司法是国家管理公司的规范准则。任何公司都要经所在国政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认可和批准,它的一切活动都要遵守公司法的规定,受公司法的制约。任何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了该国允许设立公司的类型、条件、审查、批准和登记手续以及公司各类人员与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处理各方面关系的原则等。

   公司法就是通过对公司法律地位的确认,对因公司各种活动而产生的各种关系的调整来达到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目的,以保证公司合法成立,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其正当权益,限制、禁止和制裁不正当竞争和非法经营活动,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文章来源:广州知名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范尧捷[广州]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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